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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容來自YAHOO新聞

巴黎協定後 台灣將致力提升再生能源比例

全球第一個具法律約束力的溫室氣體減量協議「巴黎協定」(Paris Agreement)於12日通過後,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今天(14日)表示將致力於提升台灣的再生能源比例,希望太陽能及風能的裝置容量能在未來15年達到30%,讓再生能源發電量到2030年時達到14%,這也是台灣未來發展再生能源的目標。

針對日前通過的巴黎氣候協定,環保署14日表示,將依據馬英九總統今年7月頒布的「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」,及行政院9月宣布的「國家自定預期貢獻」(INDC)的減排目標,擬訂具體行動綱領方案,逐步落實能源分配比例的改變。

環保署署長魏國彥指出,如果從2015年開始,台灣甚麼都不做,推演到2030年,溫室氣體排放量將達到428百萬公噸,因此,台灣要做很多減碳努力,包括調整產業、提升能源效率,以達成在2030年的中期目標,減少一半排放量到214百萬公噸,而其中的首要工作,就是提高台灣再生能源的比例,希望在2030年時,發電量能達到14%。魏國彥說:『(原音)我們首要是把台灣再生能源的裝置達到最高量,期望在2030年的發電量、來自再生能源的是14%左右。那麼,如果是再生能源要達到供應量的14%,其實它的裝置容量還要更高,可能要到30%左右。這是未來台灣一個非常重要的、發展再生能源的目標。』

魏國彥指出,這個數字並非憑空想像,而是做了很多調查,包括盤點台灣現在的太陽能及風能之後所做的評估。他表示,環保署正積極研訂溫管法施行細則,將優先推動能源部門溫室氣體排放管制行動方案,促進台灣低碳能源及減碳技術的發展,並建構綠色低碳運輸,同時發展台灣碳交易市場。環保署未來也將以5年為一階段,重新盤點、檢視能源的組合,逐步調整國家能源安全及民生能源需求。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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